医療機関AI検索ラボMEDICAL AI SEARCH LAB

引用/參考文獻政策

醫療機構 AI 搜尋實驗室關於引用及參考文獻處理的政策。訂定出處明示、一次資訊優先、標示規則。

1. 基本態度

醫療機構 AI 搜尋實驗室將引用與參考文獻的明示定位為編輯品質的核心。無法提出根據的主張不予撰寫成文章。

2. 引用來源的優先順序

  1. 公家機關的一次資訊(厚生勞動省、消費者廳、公立研究機構等)
  2. 同儕審查論文、國際標準化文件
  3. 主要平台的官方文件(Google/Perplexity/OpenAI 等)
  4. 主要媒體、專業期刊的調查報導
  5. 本媒體自身的驗證記錄(作為觀測記錄)

3. 引用的標示

  • 必須列於文末的「出處/參考資料」區塊(sources frontmatter)
  • 本文中個別段落有出處時,一併使用文中連結
  • 出處以 標題/發行單位/日期/URL(若有) 為最小單位

4. 觀測值的處理

於本文引用本媒體自身的觀測值(含驗證記錄)時,須滿足以下條件。

  • 併記觀測手法(methodology)與限制事項(limitations)
  • 明示樣本數
  • 標明其為「在限定條件下觀測到的傾向」
  • 不使用意指斷定性成果保證的表達,例如排名提升保證、刊登保證、推薦保證等

5. 無法確認出處的資訊

無法確認出處的傳聞、謠言等級的資訊不予撰寫成文章。若須提及,則明示其性質,例如「作為未確認資訊」「在觀測範圍內無法確認」等。

6. 第三方著作物

  • 在滿足引用三要件(公開性、必要性、主從關係、出處明示)的範圍內引用
  • 圖片、圖表於確認權利關係後刊登
  • 若權利人提出撤回要求,迅速因應